诺唯赞: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1  诺唯赞(688105)公司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协议对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后续双方就具体检测试剂产品业务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另行签署产品经销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合作协议可能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 本次协议签订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及实施情况而定。

?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医疗”或“甲方”)近日与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康德乐”或“乙方”),就公司阿尔茨海默病(AD)血检产品(下称“AD血检产品”)等业务合作事宜,签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概况

经友好协商,诺唯赞医疗与上药康德乐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长期友好发展合作事宜,于近日在上海签订本协议。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上述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可达

4、注册资本:9,863.4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4年8月13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伴亭路418号

7、主要业务:上药康德乐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07.SH,02607.HK)旗下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控股”)直属企业。上药控股依托全国性的终端网络,着力推进医院供应链服务,发展“新分销新零售”,在药品进口分销、疫苗营销及供应链、药品营销服务、高端耗材、DTP(高值药品直送)及SPD(医药产品医院院内物流服务)等业务领域具备产业竞争优势。

8、控股股东:上药康德乐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9、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上药康德乐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依托各自的行业地位和资源优势,旨在加强甲方阿尔茨海默病(AD)血检产品的合作,包括:

(1)双方共同探讨、推进就甲方AD血检产品在我国部分省市区域的合作,共同推进在相关区域的学术教育、专家共识建立、临床推广等工作开展,打造“药械联动”商业推广,以谋求双方利益共赢。

(2)双方共同探讨、推进就甲方AD血检产品在我国部分省市区域的筛查项目推广,以提高产品覆盖率和市场影响力,助力阿尔兹海默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3)就上述合作内容,甲方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于近期将与乙方进一步签署相关产品经销协议,明确双方合作细节。

2、甲乙双方将在约定的省市区域内,同时开展呼吸道病原体等检测产品的合作,聚焦临床痛点,提高临床精准诊断能力。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两年。届满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前期合作,沟通进一步的合作细节并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或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三)违约责任

双方因本着诚意合作的精神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该违约行为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保密条款

有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均属保密信息。若双方一致同意对外发布双方合作信息的,相关发布稿件需取得双方一致确认后,方可对外提供。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宜的框架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执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可就具体合作事宜,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后续合作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三、履行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签订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签订旨在双方就公司AD血检产品的合作达成共识,将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签订进一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合作协议可能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