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26  金宏气体(6881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24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4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2024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累计签署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实际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相关银行融资法律文件,并有权使用公司相关资产对该等贷款提供担保,董事长行使该等授权时不得违反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七)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所述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4.98元/股调整为14.7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73.859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34.2409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最新规定及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