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金婷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金婷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金婷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金婷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