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总股本及对应分配总额的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总股本及对应分
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变,总股本由486,943,322股调整为487,569,513股,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167,951,812.70元(含税)调整为168,170,979.55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项,致使可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3月25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86,943,32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7,08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951,812.7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新增股份626,119股,2024年4月25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5月14日收盘后,“金宏转债”共有人民币7,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252股。因“金宏转债”自2024年5月1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可转债转股数量与2024年5月14日收盘后的转股数量一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公司总股本已由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2024年3月26日的486,943,322股增加为487,569,513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总股本及对应的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即调整后总股本=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487,569,513-7,081,000=480,488,513股,调整后利润分配总额=每股现金红利×调整后总股本= 0.35×480,488,513= 168,170,979.55元(含税)。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68,170,979.55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39%。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