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23  金宏气体(6881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1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29.66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236.4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8%
实际回购金额4,957.3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32元/股~24.48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3)。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9.6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64,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8%,回购的最高价为24.48元/股,最低价为16.32元/股,回购均价为20.9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573,443.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1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8)。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7月8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董事长、总经理金向华先生归属8.2700万股,董事、副总经理刘斌先生归属2.3156万股,副总经理康立忠先生归属4.9620万股,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归属0.992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朱根林先生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9,16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86,943,142100487,652,213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680,0001.178,044,2491.65
股份总数486,943,142100487,652,213100

注:股份总数变动原因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年7月8日完成登记,共计新增股份708,819股。

2、本次回购期间,“金宏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52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364,249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