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8月
目 录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0)。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5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3、召集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予以注销。第一期回购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不作变更。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5日
议案二: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权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626,119股。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新增股份82,700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52股。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减少5,680,000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从486,943,142股变更为481,972,213股,注册资本将从486,943,142元变更为481,972,213元。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694.314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197.2213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694.314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197.221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8月5日
议案三: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
定具体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积极落实公司2024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按照不低于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不超过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