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针对金宏气体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经营情况,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金宏气体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金宏气体业务情况,对金宏气体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4年上半年金宏气体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上半年金宏气体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2024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金宏气体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金宏气体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金宏气体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金宏气体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上半年,金宏气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上半年,金宏气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4年上半年,金宏气体未发生左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4年上半年,金宏气体不存在 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17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下游应用行业涵盖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以及食品、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
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整体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可能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体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产品品种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以液氨、液氧、液氮、液氩为代表的气体原材料及工业企业尾气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不含运费)的比例在72%左右,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的措施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或未能将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随着公司“纵横”战略的推进,公司资产与营收规模快速增长。最近三年一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1.58亿元、47.35亿元、62.40亿元和67.42亿元;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41亿元、19.67亿元、24.27亿元和12.32亿元。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收购及新设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统一管控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核算等工作。
未来,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或相关管理制度未能在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面临因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和内控风险。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过程较为精细复杂,气体作为重要原材料对其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集成电路厂商对电子气体质量稳定性要求尤为严格:在集成电路制造工艺中,电子气体产品一旦通过验证,其纯度和质量要求即被锁定,此后电子气体纯度和质量的任何变化均可能导致集成电路厂商的生产发生意外情况。
未来,若因公司气体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的损失,公司可能面临赔偿的风险;产品质量问题也将影响客户对公司的信赖,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的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管理。
如果公司在生产、提纯、检测、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生产的稳定,并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国内主要气体企业纷纷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行业技术快速迭代,也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该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高端特种气体市场一直被几家外资气体巨头公司所占据。公司在气体深度提纯技术、产品质量稳定性、包装和储运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等方面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若公司未来研发方向出现失误、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或流失、新产品研发进度低于预期,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
产品,导致公司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将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为34.28%,较2023年度毛利率37.73%下降了
3.45个百分点。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受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若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情况,公司毛利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最近三年一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28,026.14万元、32,904.43万元、39,099.47万元和42,352.53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94%、16.40%、15.97%和
16.0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系一年以内,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若出现大额呆账、坏账,或由于客户付款周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的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最近三年一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869.17万元、9,833.66万元、14,533.96万元和14,842.72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1%、
4.90%、5.94%和5.63%。公司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和对客户订单的预估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存货周转率水平较高、库龄较短,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公司不能继续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使得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32,910.30万元,为公司收
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4,552.93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金宏气体及子公司长沙曼德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123,198.16 | 113,392.55 | 8.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007.23 | 16,193.14 | -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245.67 | 14,432.45 | -15.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49.70 | 19,475.90 | 5.00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末 | 2023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4,297.12 | 317,112.15 | -0.89 |
总资产 | 674,158.53 | 623,965.93 | 8.04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增减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3 | 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3 | -3.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30 | -1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4 | 5.30 | 减少0.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8 | 4.72 | 减少0.9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2 | 4.03 | 减少0.21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198.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65%,主要系公司依托一站式供气服务的优势,加大力度提升服务,努力拓展客户群体,深挖客户需求,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15%,主要系受市场供需影响,部分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5.15%,主要系本期受市场供需影响,部分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增幅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00%,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13.33%,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15.15%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100多个气体品种,形成了以下核心竞争优势:
(一)技术与研发优势
在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工作站、CNAS认可实验室、江苏省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依托科研平台自主研发和生产了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氢、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相关产业需求。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354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主持或参与起草标准62项,其中国家标准29项,团体标准33项。
在技术相关荣誉方面,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创新型企业100强、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优秀企业等。7N电子级超纯氨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先后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专利优秀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被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入选“国家火炬计划”等;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被纳入“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产品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被认定为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在创新体系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的积累以及知识系统的搭建,形成了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以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和研发氛围。通过制定产品开发战略、落实研发流程管理,在
自主开发、自主创新的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工艺稳定、检测方法先进,品质和稳定性与外资巨头水平相当,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特种气体国产化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公司特种气体在进口替代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产品品种与服务优势
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品类百余种气体,气体产品品种丰富,供应方式灵活,可较好地满足新兴行业气体用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可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用气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气体品种、规格和使用量,规划相适应的供气模式,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方案,减少客户的采购成本与流程,保障客户用气的稳定供应,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在物流配送方面,公司拥有专业配送体系和工程技术团队,可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运用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和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提供全面、快速供气服务,并提供配套用气设施、气体管路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行服务及量身定制的物流支持。公司是国内率先推出小储槽供气(公司称为“深冷快线”)的气体公司,相较于传统供气模式,小储槽供气模式具有安装成本较低、储存容量更大、运输次数更少、无需气瓶搬运和设备管理等优势。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众多,结构层次稳定。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中芯国际、海力士、积塔、联芯集成、华润微电子、矽品科技、华天科技等;在液晶面板行业中有京东方、天马微电子、TCL华星等;在LED行业中有三安光
电、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等;在光纤通信行业中有亨通集团、住友电工等;在光伏行业中有通威股份、天合光能、隆基股份等。与知名客户的合作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也体现了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除上述行业内知名企业外,公司还与电子半导体、节能环保、医疗健康、新能源、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等行业的众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公司凭借稳定的供应保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拓能力,较好地满足了各类客户的需求。公司在各个行业聚集了大量的拥趸客户,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区位发展优势
公司总部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战略新兴经济及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型产业。长三角地区汇聚了一批优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可吸引大量优秀人才前来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长三角地区拥有大量优质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客户,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长三角地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对公司产品迭代、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公司在深耕长三角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五)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13年“金宏”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年“金宏气体JINHONG GAS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中国气体行业知名品牌等荣誉;公司获批苏州市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立项,同时获评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这些品牌荣誉标志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品牌战略取得了重大成果,也标志着公司特种气体等多种产品及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使客户、企业与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金宏气体 JINHONG GAS及图”商标已通过马德里注册,在新加坡、韩国、日本、越南及马来西亚受到保护;并通过欧盟注册,在其27个成员国受到保护。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支出为4,708.43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支出增长
3.00%;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82%,与2023年度上半年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较小。
(二)研发进展
公司专业从事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目前已建立品类丰富、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电子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百余种气体产品,是各行业重要战略合作伙伴。
2024年1-6月,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授权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取得各项知识产权354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研发成果均归属于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
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体在研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硅基前驱体材料的研发 | 1,200.00 | 292.50 | 1,274.44 | 正在进行中试试验 | 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硅基前驱体是半导体薄膜沉积工艺的主要原材料。在包括薄膜、光刻、互连、掺杂技术等的半导体制造过程中,硅基前驱体主要应用于气相沉积(包括物理沉积PVD、化学气相沉积CVD及原子气相沉积ALD),以形成符合半导体制造要求的各类薄膜层。此外,前驱体也可用于半导体外延生长、蚀刻、离子注入掺杂以及清洗等,是半导体制造的核心材料之一。 |
2 | 二氧化碳催化还原反应的研发 | 1,200.00 | 194.06 | 1,064.21 | 正在进行催化剂验证 | 开发出二氧化碳催化反应的高效催化剂 | 国内领先 | 二氧化碳应用前景广阔。工业上用于金属加工、化工原料生产和精密仪器清洗等;食品中用于饮料、保鲜和加工助剂;在能源领域能提高石油采收率、有望用于储能和合成燃料;在农业领域可作气体肥料或改良土壤。 |
3 | 电子级同位素化学品的制备及纯化工艺的研发 | 2,000.00 | 130.35 | 645.94 | 正在进行小试试验 | 9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电子级同位素在半导体制造领域,这些化学品以其高纯度、低杂质特性,成为提升芯片性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材料。此外,在医疗诊断、生物科研等领域,电子级同位素化学品也展现出独特价值,如用于放射性示踪、药物标记等,助力精准医疗与生命科学研究的深入。 |
4 | 气体分离技术及设备的研发 | 600.00 | 176.86 | 632.82 | 已完成参数优化试验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空气分离产生的气体可用于化工、工业气体、冶金、电力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同时也可用于煤化工、石油炼化、冶金等其他大型工业行业。 |
5 | 廉价金属催化剂及其制氢技术的研究 | 500.00 | 114.72 | 322.04 | 已完成制氢工艺参数优化试验 | 开发出高效制氢的廉价金属催化剂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绿色能源制备氢气行业。 |
6 | 正硅酸乙酯中杂质去除工艺和设备的研发 | 1,200.00 | 399.28 | 1,023.43 | 正在进行中试试验 | 优化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 国内领先 | 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用于半导体制备工艺LPCVD,在硅片表面淀积生成二氧化硅薄膜,保证了氧化层介质的致密性和与SiC晶片的粘附能力,提高了器件的电性能和成品率 |
7 | 高纯气体提纯设备及检测方法的研发 | 650.00 | 300.17 | 623.37 | 正在进行中试前准备 | 满足高纯气体生产要求的设备以及ppb级测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半导体业、电子工业、化工行业、医疗领域和能源领域等对气体要求高的环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试需求的检测方法 | ||||||||
8 | PSA制氮尾气回收制氧工艺的研发 | 5,000.00 | 964.87 | 964.87 | 正在进行放大试验 | 完成PSA制氮尾气回收制氧工艺的开发 | 国内领先 | 可广泛应用于多个工业领域,如化工、冶金、食品包装、电子、医疗和环保等,同时也可在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航空航天领域广泛应用。 |
9 | 氮化物半导体薄膜材料制备用电子特气工艺的研发 | 6,500.00 | 616.84 | 616.84 | 正在进行小试试验 | 99.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氮化物半导体在高压、高功率、光电子及高温器件等领域的应用将不断拓展,将带动电子特气需求的持续增长,为电子特气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
10 | 高纯含氟电子特气制备技术的研发 | 5,000.00 | 405.19 | 405.19 | 正在进行小试试验 | 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高纯含氟电子特气制备技术应用前景广阔,广泛引用于半导体领域、面板显示领域、太阳能电池领域等。 |
11 | 高纯一氧化氮专用吸附剂的研发 | 4,000.00 | 339.87 | 339.87 | 正在进行小试试验 | 开发一氧化氮专用吸附剂材料用于一氧化氮纯化 | 国内领先 | 高纯一氧化作为一种电子气体,主要用于半导体光电器件研制生产的介质膜工艺,如在硅化膜形成、氧化、化学气相沉积等方面。 |
12 | 笑气中微量烃类脱除工艺的研发 | 2,500.00 | 428.75 | 428.75 | 正在进行小试试验 | 形成脱除氧化亚氮中微量烃类的工艺 | 国内领先 | 笑气,化学名氧化亚氮主要应用于电子工业与医学领域中,尤其在电子工业中,电子级笑气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支撑材料,随着我国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电子级笑气更是现代光电子、微电子、大型集成电路、光纤制造领域必要的基础原料。 |
13 | 一种氢气充装自动切断装置的研发 | 100.00 | 29.05 | 29.05 | 正在进行工艺参数优化 | 开发自动切断技术及配套装置 | 国内领先 | 氢气应用前景广泛。在工业领域,是化工合成氨、甲醇等的原料,在冶金中可作为还原剂;在能源领域,氢气可作为能源使用;在交通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有发展潜力;铁路和航空领域也在探索氢能应用,未来在特殊材料和太空等领域或有新作用。 |
14 | 氢氮混合气体检测技术的研发 | 120.00 | 28.31 | 28.31 | 正在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 提高可检测浓度范围,减小外界影响 | 国内领先 | 混合气体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活性成分气体,或者不是活性成分但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气体,几种气体的混合物是机械工程中常用的工作介质,被广泛地用于工业、航空、汽车等领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5 | 氧气纯化的研究 | 80.00 | 39.87 | 39.87 | 正在进行中试试验 | 9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氧气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可应用于医疗领域、环保领域、新能源技术以及钢铁冶金、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污水处理、增材制造等工业领域,此外,在水产养殖和娱乐休闲等领域也有应用空间。 |
16 | 氮气纯化的研究 | 80.00 | 35.18 | 35.18 | 正在进行中试试验 | 9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氮气广泛应用于电子、光伏、医药、化工等领域。随着这些行业的迅猛发展,高纯氮气体市场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高纯氮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 |
17 | 氩气纯化的研究 | 100.00 | 45.69 | 45.69 | 正在进行中试试验 | 9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氩气作为一种惰性气体,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制造过程中,作为保护气体使用,有效隔绝杂质和氧化,确保芯片生产的纯净环境。在激光焊接、金属切割等工业领域,氩气因其高热导率和低电离能,成为提升工艺质量、保护精密部件的理想选择。此外,在科学研究及光学仪器制造中,氩气也常被用作填充气体,保障实验精准度和设备性能。 |
18 | 二氧化碳纯化的研究 | 110.00 | 26.30 | 26.30 | 正在进行中试试验 | 9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二氧化碳应用前景广阔。工业上用于金属加工、化工原料生产和精密仪器清洗等;食品中用于饮料、保鲜和加工助剂;在能源领域能提高石油采收率、有望用于储能和合成燃料;在农业领域可作气体肥料或改良土壤。 |
19 | 氦气充装过程保证纯度的工艺研究 | 60.00 | 32.83 | 32.83 | 正在进行中试前准备 | 99.9999%纯度的产品制备工艺 | 国内领先 | 氦气在医疗领域,用于核磁共振成像和低温治疗;在科研方面,是超导磁体冷却和高真空实验的重要介质;工业中,在焊接保护、气球充装和半导体制造等环节不可或缺;航空航天领域,用于火箭燃料增压和飞船环境控制。 |
20 | 提高混合气配比精度的研究 | 130.00 | 13.49 | 13.49 | 正在进行中试前准备 | 高精度高效率混合气体配置充装系统 | 国内领先 | 混合气体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活性成分气体,或者不是活性成分但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气体,几种气体的混合物是机械工程中常用的工作介质,被广泛地用于工业、航空、汽车等领域。 |
21 | 液化气瓶安全装置及使 | 130.90 | 47.80 | 47.80 | 技术调研完毕 | 开发气瓶检测及使 | 国内领先 | 可检测不同区域、不同管道节点等位置气体情况,确保生产流程的稳定和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用技术的研发 | 用装置及技术 | 产品控制,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 | ||||||
22 | 混合气体配气装置及气体混合技术的研发 | 188.70 | 12.56 | 12.56 | 技术调研完毕 | 开发稳定高效的配气装置 | 国内领先 | 混合气体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活性成分气体,或者不是活性成分但含量超过规定限值的气体,几种气体的混合物是机械工程中常用的工作介质,被广泛地用于工业、航空、汽车等领域。 |
23 | 精馏技术氨气提纯的研究 | 300.00 | 4.85 | 4.85 | 正在资料调研阶段 | 超纯氨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氨气在半导体领域,是多种工艺的基础材料,用于外延生长、芯片清洗和掺杂等;在光电子领域,是制备氮化镓等光电器件的关键原料,在液晶面板生产中也有应用;在光伏领域,可用于新型光伏电池生产和设备环境清洁;在化工领域,是制备重要化工产品的原料。 |
24 | 变压吸附技术氢气提纯的研究 | 400.00 | 4.60 | 4.60 | 正在资料调研阶段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氢气应用前景广泛。在工业领域,是化工合成氨、甲醇等的原料,在冶金中可作为还原剂;在能源领域,氢气可作为能源使用;在交通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有发展潜力;铁路和航空领域也在探索氢能应用,未来在特殊材料和太空等领域或有新作用。 |
25 | 低温精馏技术氧化亚氮提纯的研究 | 200.00 | 3.05 | 3.05 | 正在资料调研阶段 | 99.9995%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氧化亚氮主要应用于电子工业与医学领域中,尤其在电子工业中,电子级笑气是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支撑材料,随着我国电子行业的不断发展,电子级笑气更是现代光电子、微电子、大型集成电路、光纤制造领域必要的基础原料。 |
26 | 一种凝液回收系统的研发 | 500.00 | 21.39 | 36.24 | 正在进行小试试验 | 完成凝液回收系统开发 | 国内领先 | 此系统用于有效地排出管道内的冷凝液并回收,降低管道内的阻力,同时降低整个系统的运行费用,也提高了生产效率,是节能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气体提纯工艺中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 |
合计 | / | 32,849.60 | 4,708.43 | 8,701.59 | / | / | / |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9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5,951.0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5,307.8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0,506.85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1,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流的余额为8,32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186.8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87,437.10 |
减:发行费用 | 11,486.04 |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 155,307.80 |
减: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流 | 3,720.81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584.40 |
募集资金余额 | 20,506.85 |
减: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 1,000.00 |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流 | 8,32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186.8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102265529000074522 | 5,812.37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06610100188881190 | 4,924.39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2600656629 | 760.25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102265519000071458 | 3.02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0538901040105884 | 2.97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02736810403 | 0.88 |
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7110188000214033 | - |
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75100122000239848 | -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9010078801600004321 | - |
10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 | 51981700000854 | - |
1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050020010120100309491 | - |
1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546974729552 | - |
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2400545532 | - |
合计 | 11,503.88 |
注:2022年,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归还前期以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对应的募投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已于2021年3月15日结项)的借款317.03万元转入“发展储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随着“发展储备项目”的变更最终进入“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所属的募集资金专户。谨慎起见,在该部分资金转出之前公司将其视同募集资金纳入监管并在对应项目结项后与其结余资金(如有)一并转出。余额为0的账户已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1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万股,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0,415.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327.0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53,335.64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335.6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01,600.00 |
减:发行费用 | 1,184.04 |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 48,327.09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46.77 |
募集资金余额 | 53,335.64 |
减: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 45,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335.6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102265529000076849 | 3,661.36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3700750274 | 2,843.15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13680710808 | 1,368.19 |
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37110180800771992 | 348.23 |
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75100122000520113 | 62.39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206610100118788888 | 52.32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10538901040126559 | - |
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553479502032 | - |
合计 | 8,335.64 |
注:余额为0的账户已注销。金宏气体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股) | 增减变动原因 |
刘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103,191 | 126,347 | 23,156 | 股权激励归属 |
康立忠 | 副总经理 | 50,562 | 100,182 | 49,620 | 股权激励归属 |
陈莹 | 董事会秘书 | 37,024 | 46,948 | 9,924 | 股权激励归属 |
刘志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51,124 | 51,124 | 股权激励归属及二级市场增减股份 |
徐聪 | 核心技术人员 | 14,000 | 17,308 | 3,308 | 股权激励归属 |
陈琪 | 核心技术人员 | 7,427 | 15,697 | 8,270 | 股权激励归属 |
除上述变动外,2024年1-6月,公司其他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