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9-30  金宏气体(688106)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0月

目 录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7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8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

5.01 关于提名金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

5.02 关于提名金建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

5.03 关于提名刘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

5.04 关于提名师东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

5.05 关于提名顾悦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9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

6.01 关于提名丁维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

6.02 关于提名陈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

6.03 关于提名朱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1

7.01 关于提名戈惠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1

7.02 关于提名张凤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1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1)。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3、召集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关于提名金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提名金建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提名刘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提名师东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5 关于提名顾悦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关于提名丁维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提名陈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 关于提名朱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1 关于提名戈惠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 关于提名张凤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议案二: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定价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60.00万元(含税)。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议案三: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376.3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超募资金金额,具体内容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议案四: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2.9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议案五: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金向华先生、金建萍女士、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顾悦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5.01 关于提名金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2 关于提名金建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3 关于提名刘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4 关于提名师东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5 关于提名顾悦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议案六: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朱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01 关于提名丁维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2 关于提名陈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3 关于提名朱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议案七: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提名戈惠芳先生、张凤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7.01 关于提名戈惠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2 关于提名张凤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