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1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 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暨的具体情况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分别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支持、提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在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以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2024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80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2个月,资金可分批提取使用,借款用途为回购交易价款。
三、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4,800.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