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2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2.26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3%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34.7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8.46元/股~18.74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110)。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同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8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近日,公司新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使用再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下:
证券账户号码 | 资金来源 |
B884225130 | 自有资金 |
B886844914 | 再贷款资金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46元/股,最高价为18.7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619.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