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7-14  金宏气体(68810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证券简称:金宏气体公告编号:2026-051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号VIP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2
普通股股东人数33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05,095,5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05,095,5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8.65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8.656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逐一说明未列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251,70089.09991,611,47210.83499,6820.065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237,71089.00581,625,46210.92909,6820.0652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234,71088.98561,586,58410.667651,5600.3468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4,538,33499.7282490,6880.239266,5640.032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3,251,70089.09991,611,47210.83499,6820.0652
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3,237,71089.00581,625,46210.92909,6820.0652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13,234,71088.98561,586,58410.667651,5600.3468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4,315,60296.2532490,6883.299266,5640.4476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金向华、朱根林、金建萍、戈惠芳、刘斌、师东升、陈莹等关联股东对议案

1、议案2及议案3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磊、蔡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