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7-14  金宏气体(688106)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6 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 个月内(即2025 年12 月27 日至2026 年6 月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公司自查,自查期间共有

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自查及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4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次激励 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 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 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