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注册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61名激励对象办理749,367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股权激励归属新增股份749,367股于202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7月11日起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400,100,000股变更为400,849,36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1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00,849,367元。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拟对《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修订对照表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派公司相关人员办理与此相关的注册登记变更、章程备案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7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 修订 | 是 |
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修订 | 是 |
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14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18 | 《内部审计管理规范》 | 修订 | 是 |
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否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