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独立董事关于赛诺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赛诺医疗(688108)公司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孙箭

华先生提供的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开展的,有助于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本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接受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我们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四、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伟信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开展的,有助于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本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接受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五、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

表人孙箭华先生提供的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开展的,有助于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本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接受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我们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6、关于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天津安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业阳光”)、天津淳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淳业阳光”)、天津建业阳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业阳光”)对赛诺医疗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心畅”、“子公司”)进行减资,减资价格将按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为人民币0元,赛诺心畅无需向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支付任何减资价格。减资完成后,赛诺心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不再持有赛诺心畅的股份。赛诺心畅注册资本由6,250万元减少到5,000万元。该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促进结构性心脏病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鉴于安业阳光、淳业阳光、建业阳光均未向赛诺心畅实缴出资,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经各方协商,本次减资价格将按照赛诺心畅于减资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赛诺神畅净资产金额(即13,979,908.21元),净亏

损4,188,557.73元为依据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赛诺心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于长春、高岩、李蕊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