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2023-069: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天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向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借款(无偿)的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向公司追加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部分股东协议转让所得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的实际资金需求,在原有向控股股东伟信阳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借款的基础上,由公司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孟蕾、孙燕麟,公司董事康小然、沈立华、蔡文彬、黄凯,公司监事李天竹,公司高管崔丽野等向公司追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无偿借款(具体金额以公司最终与上述股东及董监高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原则上为相关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所得资金扣除各项必要的税款和费用后的金额)。本次追加部分的借款利率为0,借款期限为1年,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经各方协商
同意,借款期限届满后可相应顺延。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由控股股东伟信阳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孟蕾、孙燕麟,公司董事康小然、沈立华、蔡文彬、黄凯,公司监事李天竹、公司高管崔丽野等向公司追加提供无偿借款,是基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海外业务拓展等提供急需的资金。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决策程序符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向公司追加提供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竹为本事项的关联方,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次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向公司追加提供无偿借款(无息)事项的借款利息为0,公司无需就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故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借款事项,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