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茗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品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3号),品茗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00,000股,并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4,374,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998,4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375,50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新”)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份,股东数量1名,对应股份数量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该部分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3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长江创新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长江创新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的相关承诺。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8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 680,000 | 1.25% | 680,000 | 0 |
合计 | 680,000 | 1.25% | 680,000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680,000 | 24 |
合计 | 680,000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品茗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
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雨 伍俊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