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35人调整为1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7.50万股调整为317.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10万股调整为25.6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342.6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晨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5、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35人调整为1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7.50万股调整为317.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10万股调整为25.6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342.6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南第4号》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