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建峰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
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3)。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