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7 月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4 月28 日至2025 年5 月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5 月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2)。
3、2025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 年5 月2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4、2025 年5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 过,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9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过,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
6、2026 年7 月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0 元 (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的调 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 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限 \(含预留授予 )=14.81-0.18=14.63 元/股\) 由14.81 元/股调整为14.63 元/股。
根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4.81 元/股调整为14.63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联测科技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 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联测科技本次调整的原因、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 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 事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