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6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3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4《关于公司拟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6《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8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3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2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25
附件1: ...... 27
附件2: ...... 35
附件3: ...... 38
附件4: ...... 4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理人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理人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以及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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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15时00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8日;
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公司拟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 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 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四)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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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针对2023年度的工作执行情况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正先生、许怀斌先生、孙健先生、杨祥良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肖红英女士、武丽波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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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针对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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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公司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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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参照历史经营状况以及现有生产能力,综合分析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信贷政策等因素对公司业绩预期的影响,结合2024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并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经营或盈利情况的直接或间接承诺或保证,实际经营情况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公司所处的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附件4:《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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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编制完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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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404,440.16元。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且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19,685,090.66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2023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9,685,090.66元,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3年度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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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严谨,恪尽职守,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董事会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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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八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46,143.71万元,实收股本为41,563.7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 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122.23万元,同比下降31.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749.99万元,同比下降129.98%。
实验室自动化产品需求萎缩导致相应产品收入同比大幅下滑,整体毛利贡献额下降。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围绕核心技术持续发力,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及行业前沿发展趋势,以全球各地的研发生产基地为基础,持续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相应研发投入,推动公司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为后续公司进一步拓展多样化的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市场打下基础。
公司坚持立足国内,布局全球,推动四大区域本地化发展、团队建设及渠道布局,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公司在全球各区的营销人员数量大幅上涨,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 应对措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着力于开发更高密度的测序载片、提高测序质量、降低测序成本、进一步提高测序读长。围绕着测序仪的不同领域应用开发,包括科研、医学、农业等领域。除了常规测序业务之外,通过上下游联动合作,拓展更多基于测序技术的应用领域。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在业务管理方面,持续加强渠道网络建设,巩固并提升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不断构建和完善公司生态圈,与更多行业伙伴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从而拓宽自身的业务范围,优化业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测序仪生产线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引进自动化立库,降低仓储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公司将加大对海外区域的仓储建设力度,通过科学合理的计划调度,在各大洲建立贴近客户的海外集中仓,与国际物流巨头实现战略合作,改善运输方式,降低物流成本。
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优化,提升盈利质量。优化现金及外汇管理,实现收益性、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动态平衡。加强客户信用管理,提升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坏账风险。2024年,公司将积极在客户端、物流端、生产供应端三方面做好管理与升级,优化存货管理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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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拟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推动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的发展,调动技术的协同性,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公司拟与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大研究院”)和深圳华大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科技控股”)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拟与深圳华大三箭齐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箭齐发”)签订《时空业务经销协议》;公司拟与杭州华大序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序风科技”)签订《单分子业务经销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推动公司基因测序仪业务的发展,调动技术的协同性,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公司拟与关联方华大研究院和华大科技控股就时空一体机、显微镜、时空可视化试剂套装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技术秘密)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许可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并根据销售被授权时空产品收入(不含税)的6%作为许可费用提成。本次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授权许可费用金额不超过1,179万元。同时公司拟与华大三箭齐发签订《时空业务经销协议》,获得时空组学试剂盒、芯片等试剂耗材产品的全球市场经销权。经销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将与其发生的总交易金额不超过当年经双方有权审议机构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及预算金额。本次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不超过11,111万元。
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华大序风科技签订《单分子业务经销协议》,获得纳米孔测序仪设备及试剂耗材等相关产品的全球市场经销权。经销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将与其发生的总交易金额不超过当年经双方有权审议机构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及预算金额。本次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不超过8,988万元。
本议案系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无关联股东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经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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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25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2867人)的11.3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55.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63.76万股的
1.58%。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无关联股东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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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无关联股东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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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若考核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口径调整;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
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无关联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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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三《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上述人员系对公司核心业务未来发展有直接贡献作用或有重要协同作用的员工,承担着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把控的关键责任,对经营计划及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35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7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无关联股东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无关联股东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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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议案十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证《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有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时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口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无关联股东予以审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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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智造”)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规范运作,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董事会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内部决策机制和运作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各成员专业特长,科学决策,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共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变更等相关议案。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其中包含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二十九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职,相关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
(四)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 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本年度各项董事会决议都得到了完全落实。
(六) 董事会基本制度与流程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修订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各议事机构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法人治理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董事会决议履行情况的督导和反馈,及时跟踪各子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有力保障董事会决策效力。
(七)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2023年,公司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共举办了3场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就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三季度业绩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安排专人定期关注并及时答复上证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积极接待投资者调研,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此外,公司董事会成员均严格遵守公司关于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规定,确保投资者公开、公平、公正获取信息。
(八)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董事会把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作为重要责任,督促公司健全制度流程,保障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信息披露内部审核,全面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2023年,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公司共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9份,对公司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及时合规披露。
二、2023年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一)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高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90.998.3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26%。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461项,获得专利授权及软件著作权登记共28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423项境内专利与358项境外专利,其中境内专利包括191项发明专利。
基因测序仪业务板块:公司紧跟“超高通量”引领,“小型化”普及的定位和发展趋势,在测序通量、读长、速度、成本和集成化等测序平台核心指标方面不断打破传统技术极限,并实现量产,保持全球引领地位。同时,围绕测序关键核心原料组分进行源头性技术研发和工程性工艺研发,包括测序酶、MDA酶、dNTP、染料等,进一步提高测序质量、降低测序成本。在测序领域持续探索新兴应用方向,引领行业发展,包括持续推动DCS多组学(基因组-D、细胞组-C、时空组-S)、新双十应用等在测序领域的延伸,开展测序场景的探索,开发测序仪一机多用的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测序关键部件与核心原料开展自主研发和量产导入。为应对海外供应链风险,在测序关键器部件、通用设计软件、光学模块、运控系统等方面逐步开展国内供应商验证工作,现已实现部分替代,具备一定成本优势。公司搭建了高通量蛋白设计平台、高通量蛋白表达和纯化平台、高通量测序技术筛选平台,针对测序酶特定需求建立了高标准高要求的筛选系统,分别从dNTP掺入效率更高、聚合速度更快、碱基识别更精准等核心技术要求上进行新酶筛选,并在报告期内成功完成一款新测序酶研发并完成规模量产,将测序质量提高到了
Q40(99.99%),正式进入Q40基因组时代。同时公司建立了自主研发的自博弈AI高通量蛋白设计算法搭建的高通量酶设计系统,配合微流控改造设计碱基抗体,可实现超高通量蛋白筛选,进一步加强测序酶核心组分的研发和量产,保持测序核心原材料上游的源头原研、自主可控,进一步提高测序质量、降低测序成本。实验室自动化业务板块: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研,应用需求驱动,围绕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实验室流水线、试剂和耗材等自动化平台关键技术和产品布局方面开展研发,融合生命科学领域多组学应用场景需求,实现仪器、软件、试剂及耗材的系统性开发和整合性应用。围绕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的模块自动化,打通实验全流程自动化,积累了以高速高精度移液平台、温度控制、核酸纯化、核酸定量等模块为核心,覆盖样本采集与处理、样本提取、样本制备等领域的各类自动化技术;围绕实验室自动化试剂和耗材的关键核心原料及关键工艺开展研发,建立核心应用强相关的质控参数和体系,包括磁珠、吸头、深孔板、PCR板、采集管等关键耗材,进一步把控原材料和耗材源头质量,提高自动化产品的精度、准确度,同时降低成本;围绕实验室自动化试剂产品,结合自动化业务特点,在生物样本采集保存方面,开发了覆盖拭子、唾液、粪便、尿液等无创取样类型的生物样本采集和保存技术;此外,正在研发组织保存液技术,预计可以实现室温条件下对分离后的组织和细胞高效保存,有助于提升下游在细胞样本保存与制备、生物样本库建设、单细胞测序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能力;在生物样本核酸提取方面,公司开发了面向血液、组织、拭子、唾液、粪便、尿液等多种类型的生物样本DNA和RNA的提取技术;针对移液技术攻坚克难,实现了移液精度、效率、液体检测能力的全面提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磁珠原材料方面,针对核酸提取原材料磁珠,公司实现了纳米到微米粒径以及不同官能团的技术开发。在自动化应用方向,继续推进测序领域的样本前处理及文库制备在生育健康、肿瘤防控、传感染检测等应用场景的深化落地,搭建从低通量(4样/次)到超高通量(1000样/次)的自动化样本处理系统,满足不同测序用户的需求;在非测序领域,依托已有经验快速推进分子检测等方向的样本前处理的自动化进程,同时探索在蛋白分析、质谱小分子、细胞筛选、基因编辑、基因合成等领域的应用,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开辟新场景新应用,拓展新领域。
新业务板块:公司坚持以多组学解决方案作为顶层生命科技核心工具开拓新发展方向。细胞组学方向,公司发布了单细胞文库制备试剂盒ATAC,通过该产品研究人员可以在单细胞水平了解基因组染色体的开放状态,对于理解细胞的功能和研究疾病的发生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发布混合标签技术,通过在细胞表面设计标签序列,实现了8个样本的混合检测,显著降低了实验成本,为单细胞研究提供了更为经济高效的解决方案;发布了单细胞CUT&Tag技术,该技术利用抗体介导在单个细胞内对靶蛋白结合位点附近的染色质进行切割,并添加cellbarcode,以实现对单细胞水平DNA与蛋白质互作信息的研究;发布了细胞液滴生成仪DNBelab C-TaiM 4(泰山),其配备4个独立控制的微流控通路,同时兼容单细胞ATAC文库和3’RNA文库制备需求,支持1-4个样本的灵活上样,延续了公司单细胞产品小巧轻便、即开即用的优点;此外,公司还优化了单细胞RNA捕获系统,提升单细胞RNA捕获磁珠和建库效率,将单个细胞的捕获效率由30%提升到50%-70%,单个细胞的反应成本降低了25%,单细胞建库全流程所需时间减少20%,极大提升产品竞争力。在BIT产品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实验室管理产品ZLIMS Pro+,以更好的满足大中小不同规模的实验室管理的需求,实现了从样本到检测再到数据环节的数字化管理、环境要素监控等一体化的闭环管理;发布数据存储一体机,致力于解决超高通量测序产出海量数据引发的存储容量和性能要求高、存储成本投入大、机房存储空间占用大的问题。在生物样本库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对自动化生物样本库MGIClab-LT进行升级,实现了相同空间内样本存量提升15%,最高样本存量达500万管;发布自动化液氮罐MGICLab-LN55K pro,实现了单管出入库,避免其余样本因存取动作而反复冻融的情况,提高整体存取效率,填补了公司-180℃以下支持单管出入库的自动化液氮存储系统的产品空白;发布了MGICLab-Capper96 SBS多通道自动化开盖机,不仅实现快速、准确地处理冻存管样品,还可以节省时间和人力成本,降低实验操作风险。远程超声机器人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在自动化、智能化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为彻底解决超声医生资源紧缺问题和降低超声检查成本完成了技术积累,尤其在图像识别、自主定位导航扫查、仿人手机械臂、高级超声辅助功能等方向实现重大突破。在智惠实验室方向,公司开发了全方位的数字孪生模拟系统,在平台研发及解决方案设计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数字孪生系统进行
预测、验证及优化生产流程,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经营方面
1、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291,122.23万元,同比下降31.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49.99万元,同比下降129.98%。
2、生产与质控情况
为进一步实现本地化策略布局,公司建立了高质量交付体系。国内生产基地分布于深圳、武汉、青岛、长春、昆山等区域,分别具备试产、量产、核心零部件自主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公司坚持全球化生产运营,国外生产基地主要分布于拉脱维亚,现已启动美国生产基地建设,立足国内布局全球,为公司开拓海内外市场构筑长期、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拉脱维亚生产基地已正式启用,占地7000平方米,具有产品生产中心、培训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定位为欧非生产基地,主要负责高通量测序仪器和试剂生产,承接欧非等海外区域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美国生产基地已正式启动建设,该基地将涵盖研发、装配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造等功能,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标准与生产效率,进一步完善美国供应链,缩短产品交付周期,更高效地赋能美国本地用户,美国生产基地将成为公司继在拉脱维亚建设生产基地后,在海外布局的第2个制造基地。
公司坚守“恪守标准,追求卓越,矢志创新,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已建成覆盖研发、注册、生产、营销以及客户端使用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公司共取得47项全球体系认证/许可/备案覆盖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为公司产品在全球区域市场开拓提供合规保障,更好地支撑公司业务全球化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导入ISO 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并成功通过国内ITSS三级证书体系认证,国际ISO20000-1:2018证书体系认证,提升了公司信息技术服务的能力,增强客户对公司管理水平的信心。
公司坚持资质和法规先行,为营销和服务的全球化布局保驾护航,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产品资质证书142项,全球累计获取资质证书329项,覆盖中国,欧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沙特阿拉伯,巴西,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或区
域的注册/认证,覆盖亚太,美洲,欧非及中亚等地区90多个市场的准入资格。
3、营销方面
2023年度在全球及中国经济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形势下,公司仍稳步推进战略规划,实现了核心业务的强劲增长,展现出公司主航道板块回归常态后良好的业务韧性。报告期内,公司高通量和中低通量测序仪在客户端持续发力,成为市占率提升的关键因素,以DNBSEQ-T7和DNBSEQ-T20×2为代表的高通量及超高通量测序仪在市场上获得用户的广泛认可;具备超快速和灵活简便特征的中低通量测序仪DNBSEQ-G99满足了大部分小型测序实验室的需求,此外在临床应用上展现了较强竞争优势。公司除基因测序仪之外,实验室自动化及新业务板块的常规业务也保持了稳中有升的增长态势。截至报告期末,实验室自动化产品累计销售装机达到4000余台,报告期内,新增销售装机449台;在新业务方向,自动化生物样本库业务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报告期内自动化生物样本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300%,并在山东青岛、江西南昌、上海、天津等地累计完成了15个样本库的建设。公司立足国内,布局全球,持续推行国际化战略,着力提高市场覆盖度及产品可及性,推动基因测序技术在多个领域的应用和成果转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遍布六大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10个客户体验中心,营销团队达到917人,同比增长16.1%,其中海外员工占比达到40.5%,同时在四大业务区域新引进33家渠道合作伙伴,持续为海内外用户提供尖端技术和创新平台,以及优质便捷的本地化支持服务,服务累计超过2800个用户。此外,为满足全球各地客户的交付需求,并充分利用当地的供应链优势,防范供应链风险,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布局了7处生产基地及9大国际备件仓库,同时初步完成了全球物流中心网络的搭建,坚持质量、交付、成本三轮驱动,为公司开拓海内外市场构筑长期、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
三、2024年主要工作规划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执行各项经营计划,促进公司各项日常业务良好运行。同时董事会将继续大力推进如下工作:
(一) 公司董事会继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做好重大事项事前研讨、集思广益,顺应政策市场变化,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公司董事会将推进公司严格落实《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有关措施,聚焦主业,积极创新,严控风险,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率,真实透明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继续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报股东,做好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增强投资者的信任和满意度,实现公司的长期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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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年监事会共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议案。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2023年度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同时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
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涉及到内幕信息的事项严格进行保密、登记、备案,并及时、准确、充分地进行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事项,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三)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四)重点关注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24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担负起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责任,与董事会一起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更加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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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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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期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291,122.23 | 423,080.06 | -31.19 | 主要系实验室自动化产品需求萎缩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749.99 | 202,644.96 | -129.98 | 注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8,283.07 | 26,410.99 | -358.54 | 注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008.11 | 142,124.53 | -161.22 | 注3 |
2023年 | 2022年 | 同期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
总资产 | 1,055,708.72 | 1,121,832.09 | -5.89 | 无重大变化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63,444.09 | 941,310.66 | -8.27 | 无重大变化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46 | 5.26 | -127.76 | 注2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不适用 | 5.22 | 不适用 |
注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原因如下:
1.实验室自动化产品需求萎缩导致相应产品收入同比大幅下滑,整体毛利贡献额下降;
2.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3.公司持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导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公司坚持立足国内,布局全球,加大了营销网络的建设及市场拓展力度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注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除上述原因外主要系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相比同期减少。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减少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Inc.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并收到Illumina,Inc.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
注3:主要系上期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Inc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收到Illumina,Inc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导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同期变动/增减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1、盈利能力指标 | ||||
毛利率 | 59.47 | 53.58 | 增加5.89个百分点 | 无重大变化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8 | 33.33 | 减少40.01个百分点 | 注1 |
2、偿债能力指标 | ||||
流动比率(倍数) | 4.71 | 5.44 | 减少0.73倍 | 无重大变化 |
资产负债率 | 17.83 | 15.74 | 增加2.10个百分点 | 无重大变化 |
3、营运能力指标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4.52 | 7.78 | 减少3.26次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
存货周转率(次) | 0.94 | 1.74 | 减少0.80次 | 同上 |
4、研发投入指标 | ||||
研发投入 (万元) | 90,998.30 | 81,436.67 | 11.74 | 无重大变化 |
研发投入占营业 | 31.26 | 19.25 | 增加12.01个百分点 | 主要系本期 |
收入的比例 | 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
注1:主要系上期收到Illumina,Inc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款,同时本期营业利润下降,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
二、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同期变动 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477,621.59 | 647,545.18 | -26.24 | 无重大变化 |
应收票据 | - | 10,930.98 | -100.00 | 主要系应收票据于本期全部到期承兑 |
应收账款 | 69,577.59 | 59,343.82 | 17.24 | 无重大变化 |
预付款项 | 6,217.66 | 5,105.07 | 21.79 | 无重大变化 |
其他应收款 | 2,761.26 | 2,840.01 | -2.77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120,633.97 | 130,091.18 | -7.27 | 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138.53 | 351.06 | -60.54 | 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2,858.35 | 15,469.91 | 47.76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的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838.64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应收客户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829.44 | 1,108.54 | -25.18 | 无重大变化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511.99 | 5,511.99 | 54.43 | 主要系本期新增上海傲睿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3000万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93.74 | 4,000.00 | -0.16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200,665.52 | 64,415.87 | 211.52 | 主要系本期创新中心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34,047.69 | 75,172.68 | -54.71 | 同上 |
使用权资产 | 9,392.42 | 10,047.80 | -6.52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65,927.85 | 68,774.67 | -4.14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待摊费用 | 11,281.52 | 7,064.77 | 59.69 | 主要系本期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92.35 | 9,459.94 | 21.48 | 无重大变化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918.57 | 4,598.63 | 93.94 |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0,007.78 | 5,003.68 | 100.01 | 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5,760.23 | 3,575.52 | 61.10 | 主要系采购业务采取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5,811.90 | 42,411.17 | -62.72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的减少导致采购业务的下降 |
合同负债 | 16,512.98 | 28,369.41 | -41.79 |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的减少导致销售合同预收款减少 |
应付职工薪酬 | 23,703.46 | 27,728.85 | -14.52 | 无重大变化 |
应交税费 | 15,195.12 | 16,296.17 | -6.76 | 无重大变化 |
其他应付款 | 46,529.78 | 16,836.15 | 176.37 | 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77.07 | 4,241.75 | 14.98 | 无重大变化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76.10 | 15,743.35 | -35.36 | 主要系本期诉讼案件的陆续结案,冲回了计提的诉讼拔备所致 |
长期借款 | 19,940.00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借款2亿元所致 |
租赁负债 | 6,013.48 | 7,769.43 | -22.60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应付款 | 3,877.58 | 3,624.17 | 6.99 | 无重大变化 |
递延收益 | 9,665.81 | 4,885.54 | 97.85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2.85 | 87.51 | 143.23 | 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股本/实收资本 | 41,563.76 | 41,433.47 | 0.31 | 无重大变化 |
资本公积 | 878,081.25 | 873,300.52 | 0.55 | 无重大变化 |
减:库存股 | 11,969.86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回购库存股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2,766.53 | -7,671.74 | 不适用 | 主要系外币报表测算差额增加所致 |
盈余公积 | 4,679.17 | 4,679.17 | - | 无变化 |
(二)利润及现金流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达30%以上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291,122.23 | 423,080.06 | -31.19 | 注1 |
营业成本 | 118,000.38 | 196,404.75 | -39.92 | 注2 |
税金及附加 | 1,951.05 | 2,731.67 | -28.58 | 注3 |
销售费用 | 83,212.86 | 61,661.50 | 34.95 | 注4 |
管理费用 | 52,819.82 | 60,497.30 | -12.69 | 注5 |
研发费用 | 90,998.30 | 81,436.67 | 11.74 | 注6 |
财务费用 | -13,907.95 | -15,178.49 | 不适用 | 注7 |
其他收益 | 9,531.06 | 9,411.00 | 1.28 | 无重大变化 |
投资收益 | -280.11 | -2,751.96 | 不适用 | 注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26 | -2,364.31 | 不适用 | 注9 |
信用减值损失 | -5,577.23 | -2,485.18 | 不适用 | 注10 |
资产减值损失 | -22,600.66 | -7,975.65 | 不适用 | 注11 |
资产处置收益 | 206.28 | 63.67 | 224.00 | 注12 |
营业外收入 | 2,397.63 | 223,749.70 | -98.93 | 注13 |
营业外支出 | 776.29 | 34.56 | 2,145.93 | 注14 |
所得税费用 | 1,663.52 | 50,840.57 | -96.73 | 注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008.11 | 142,124.53 | -161.22 | 注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09.28 | -100,012.44 | 不适用 | 注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2.42 | 328,897.22 | -101.83 | 注18 |
注1:主要系实验室自动化产品需求萎缩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注2: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注3: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导致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注4:主要系本期加大了营销网络的建设及市场拓展力度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注5:主要系本期诉讼案件的陆续结案,相关的法务费用减少,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减少。注6:主要系本期持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注7:主要系本期持有的美元、欧元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收益同比减少;同时,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收到募集资金与诉讼赔偿费导致公司本期存款利息
收入增加。
注8:主要系上年同期外汇套期产品处置产生投资损失,导致本期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注9:主要系上年同期外汇套期产品处置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注10:主要系本期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注11:主要系市场需求变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注12: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导致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
注1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Inc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收到Illumina,Inc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导致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注14:主要系市场需求变动,公司取消采购订单向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增加,导致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
注1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Inc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收到Illumina,Inc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计提了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同时本期营业利润下降,导致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注16: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及其子公司与Illumina,Inc就美国境内的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收到Illumina,Inc支付的3.25亿美元净赔偿费,导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注17:主要系本期支付长期资产款同比减少,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注18:主要系上年同期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导致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三、 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实际生产能力、2024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分析研究,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市场、资金的影响而实施困难。
6、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7、无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重要影响。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及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战略规划,结合现阶段行业发展状态,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公司将贯彻落实经营规划,持续加强业务拓展,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现高质量发展,力争202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上述预算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上述财务预
算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