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21  华大智造(688114)公司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11栋8楼81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2
普通股股东人数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10,748,9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10,748,9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372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372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的总股本为415,637,6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5,397,658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由董事牟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韦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0,632,53599.944888,8150.042127,5610.013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鲁蓉蓉、梁文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