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思林杰(688115)公司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茂林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周茂林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茂林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8月17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4元/股(含)(以8月17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测算);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9.9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按照回购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9.96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周茂林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