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岳帮贤先生、王鸣光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上述人员于2025年4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0,000股,合计增持金额388,235.38元。现将本次增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副总经理岳帮贤先生、王鸣光先生。
(二)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岳帮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2,120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96%;王鸣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的时间:2025年4月11日
3、本次增持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姓名 | 增持数量(股) | 成交均价(元/股) | 成交总金额(元) |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
(股) | (%) | ||||
岳帮贤 | 5,000 | 38.50 | 192,522.08 | 107,120 | 0.0311 |
王鸣光 | 5,000 | 39.14 | 195,713.30 | 5,000 | 0.0015 |
注:上述成交均价和成交总金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所得,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所得。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