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6-26  圣诺生物(688117)公司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117公司简称:圣诺生物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8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需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提前到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3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文永均先生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永均、马兰文、王晓莉、卢昌亮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永均、马兰文、王晓莉、卢昌亮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文永均、马兰文、王晓莉、卢昌亮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