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赛诺投资-更新版)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圣诺生物股票代码:688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道137号(工业集中发展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9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生物”、“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圣诺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圣诺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赛诺投资 | 指 |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
川发纾困基金 | 指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名称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8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协议转让给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权益变动行为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与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指 |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9746401396T |
法定代表人 | 文韡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道137号(工业集中发展区)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
主要股东 | 文永均持有其50.00%股份,马兰文持有其50.00%股份。 |
经营期限 | 2003-01-17至无固定期限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文韡 | 女 | 执行董事,经理 | 中国 | 成都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海南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海南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293945903568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文永均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泓洋路普瑞综合市场3楼G区060号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9,5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股东 | 文永均持有其26.31579%股份,郭少全持有其5.26316%股份,黄璜持有其5.26316%股份,文发胜持有其4.21053%股份,宋刚持有其3.1579%股份,曾德志持有其3.1579%股份,董华健持有其3.1579%股份,郭德文持有其3.1579%股份,马中刚持有其3.1579%股份,伍利持有其2.10526%股份。 |
经营期限 | 2014-11-26至无固定期限 |
注:“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9月13日变更名称为“海南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文永均
姓名 | 文永均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3、马兰文
姓名 | 马兰文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提高自身资产质量,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引进国资背景的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纾困基金”),推动圣诺生物规模优势与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纾困基金”)资源优势整合,以期实现共赢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赛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0%;公司实际控制人文永均、马文兰以直接持股和通过赛诺投资及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45,7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7%。本次权益变动后,赛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4,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50%;公司实际控制人文永均、马文兰以直接持股和通过赛诺投资及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7,9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8月27日,赛诺投资与川发纾困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赛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7,84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21.5120元的价格转让给川发纾困基金,转让总价为168,654,080.00元。因需要重新规范签约主体信息,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进行相应修订,由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川发纾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川发纾困基金,以下简称“川发投资”)作为签约主体,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则规范相关签约主体信息并按照规则要求重新定价。2024年9月30日,赛诺投资与川发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赛诺投资拟将其持有的7,84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21.4880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川发纾困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总价为168,465,920.00元。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转让方: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8月27日
3、标的股份的转让及支付
(1)转让股份数量:7,84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
(2)股份转让价格:21.5120元/股,转让总价为168,654,080.00元。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42,163,520.00元;受让方于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交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63,245,280.00元;在前两笔价款支付后,受让方于股份交割日当年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63,245,280.00元。
4、只有在下列各项条件(“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受让方方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价款支付义务:
①双方的陈述与保证于本协议签署日及截止至当期付款日在所有方面是真实和准确的;
②双方均已在所有方面履行和遵守本协议中所载、必须由该方于截止至当期付款日当日或之前履行或遵守的所有承诺和义务;
③双方均已按各自合法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正式审议通过或书面批准本次交易安排及相应期数转股价款的支付;
④所有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附件、受让方要求的其他文件、本次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所必须的文件)均已被相关双方有效签署,且受让方已收到其为一方的每一份交易文件的原件;
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当期付款日,目标公司现有经营在正常的状况下持续运作,并在财务、业务、资质、发展前景、运营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⑥任何政府机构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交易文件所拟定的交易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交易文件所拟定的交易的任何适用法律或政府命令,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审查、行业特定法规限制等。
5、交割安排:双方应在本次交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递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
6、税费承担:赛诺投资为本次交易的纳税义务人。对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税
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等),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1条 各方一致同意,对《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及内容作出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乙方(“受让方”):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备案的合伙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ARHNP1L,基金管理人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E3QM76,其住所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42楼。 | 乙方(“受让方”):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境内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为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AE3Q M76,住所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42楼。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家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备案的合伙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ARHNP1L,基金管理人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账户名称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账户身份证明文件号码:91510100MA6AE3QM76。 |
2.1 本次交易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由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 | 2.1 本次交易 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由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 |
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股份,具体交易要素如下:
2.2 转股价款的支付 (a)协议转让转股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分期支付本次转股价款: 第一期: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42,163,520元,大写:肆仟贰佰壹拾陆万叁仟伍佰贰拾元。 第二期:受让方于股份交割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转 | 2.2 转股价款的支付 (a)协议转让转股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受让方应按下述方式分期支付本次转股价款: 第一期:双方确认,受让方已于2024年9月2日向转让方支付了第一期转股价款人民币42,163,520元,大写:肆仟贰佰壹拾陆万叁仟伍佰贰拾元。 第二期:受让方应于股份交割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 |
让方支付人民币63,245,280元,大写:陆仟叁佰贰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
第三期:在前两笔价款支付后,受让方于股份交割日当年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63,245,280元,大写:陆仟叁佰贰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
让方支付人民币63,245,280元,大写:陆仟叁佰贰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 第三期:在前两笔价款支付后,受让方于股份交割日当年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63,245,280元,大写:陆仟叁佰贰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 | 方支付人民币63,245,280元,大写:陆仟叁佰贰拾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 第三期:在前两笔价款支付后,受让方应于股份交割日当年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63,057,120元,大写:陆仟叁佰零伍万柒仟壹佰贰拾元。 | ||||||
第2条 各方确认并同意,川发投资作为川发纾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依法具备管理川发纾困基金投资业务之职责,川发投资签署本补充协议视为代表川发纾困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已获得川发纾困基金的授权及认可,本次协议转让相关合同权利义务由川发纾困基金依法自行承担。第3条 本补充协议系对《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内容的修订,为《股份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修订或明确的条款及内容外,《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并继续有效。第4条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有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有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 42,000,000 | 37.50 | 34,160,000 | 30.50 |
成都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325,000 | 2.97 | 3,325,000 | 2.97 |
文永均 | 243,600 | 0.22 | 243,600 | 0.22 |
马兰文 | 210,000 | 0.19 | 210,000 | 0.19 |
一致行动人合计 | 45,778,600 | 40.87 | 37,938,600 | 33.87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圣诺生物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文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股票简称 | 圣诺生物 | 股票代码 | 68811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文永均、马文兰 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道137号(工业集中发展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2,000,000股 持股比例:3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45,778,6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40.8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7,840,000股 变动比例:7.00% 变动后持股数量:34,16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后持股数量:37,938,6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后持股比例:33.8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文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