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受托管理资产事项有利于加强业务协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徐殿利 冯月彬 索亚星
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