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华海清科(688120)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

收回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不涉及所持股份所有权转移,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津厚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公司股份共计1,659,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3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清津厚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的告知函》,其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2月13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公司股份共计1,659,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39%,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82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1267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1月8日

2、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日期股份种类权益变动数量(股)权益变动比例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融通出借业务收回2023/6/26-2023/12/13人民币普通股866,7900.5454%
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融通出借业务收回2023/6/26-2023/11/8人民币普通股792,2900.4985%
合计——————1,659,0801.0439%

1、“权益变动数量”及“权益变动比例”均已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影响,按照公司最新股本158,933,383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清津厚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转融通出借1,581,600股,收回1,659,080股。截至公司收到清津厚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的告知函》时,清津厚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另有1,507,880股处于出借状态。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0,213,1236.4260%10,289,1136.473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213,1236.4260%10,289,1136.4739%
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1,445,5530.9095%1,447,0430.9105%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45,5530.9095%1,447,0430.9105%

1、“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已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影响,按照公司最新股本158,933,383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清津厚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1,658,676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共有1,659,080股股份到期收回,期间通过转融通出借1,581,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为11,736,156股。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不涉及所持股份所有权转移,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