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1-30  华海清科(6881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2月

目 录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4年2月5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2号楼2102会议室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5日

至2024年2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48,990.53万元的比例为29.72%。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7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248,990.53万元,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4,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公司预计至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日,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