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2-28  华海清科(688120)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总经理候选人张国铭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国铭先生具备出任公司总经理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国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副总经理候选人李昆先生、王同庆先生和赵德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昆先生、王同庆先生和赵德文先生具备出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昆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同庆先生和赵德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同庆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王同庆先生具备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能力和条件,且王同庆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同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查财务总监候选人王怀需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怀需先生具备出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怀需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查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王旭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旭先生具备出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能力和条件,且王旭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旭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