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4-23  华海清科(688120)公司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华海清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鹏、裴文斐被保荐公司代码:688120.SH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号)同意注册,华海清科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

日至2025年

月31日。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项目工作内容
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上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项目工作内容
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本持续督导期间,赵德文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不再涉及核心研发工作,因此不再将其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保荐机构于2025年1月27日就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工作内容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8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5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1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2025年4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5年4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2025年4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5年4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
项目工作内容
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5年4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5年5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5年6月12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年6月19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年9月18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技术创新风险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装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集成电路、机械、材料、物理、力学、化学、化工、电子、计算机、仪器、光学、控制、软件工程等多学科领域,是多门类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研发制造难度大。与国

际领先的竞争对手美国应用材料等公司相比,公司的技术和装备缺乏在更先进的集成电路大生产线中验证和应用的机会,在先进工艺应用的技术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如果不能紧跟国内外半导体设备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关注客户多样化、独特的工艺需求,或者后续研发投入不足,公司将面临因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截至报告期末已形成了共有876名成员的研发团队。随着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若无法持续为技术人才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和发展平台,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随着公司上市、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有所提升,若公司无法及时招募补充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非专利技术保密等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包含保密与竞业禁止条款的相关协议,但仍不排除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员工个人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由于集成电路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国内外主要集成电路制造商均呈现经营规模大、数量少的行业特征,公司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商业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下游半导体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密切相关,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变化也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公司后续不能持续开拓新客户或对单一客户形成

重大依赖,将不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进一步加大对CMP装备、减薄装备、离子注入装备、划切装备、边抛装备、湿法装备的成套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生产的投入,以及对晶圆再生项目的投入。未来,若公司上述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客户验证进度不及预期、通过工艺验证后市场开拓不力或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无法满足相关业务开拓要求,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是半导体产业链的关键支撑行业,其需求受下游半导体厂商资本性支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芯片制造厂商将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通常会采取在行业低迷期间大幅削减资本性支出的方式,从而削减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采购金额,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在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周期,公司必须提高产能产量以满足预期的客户需求,这要求公司及供应商增加库存、扩大生产能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或者对需求增长的期间、持续时间或幅度判断错误,可能会导致公司失去潜在客户或者库存积压,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半导体设备行业易受全球经济形势波动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将影响半导体设备的市场需求量,从而对半导体设备行业的发展带来波动风险。

(五)其他重大风险

、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按照集成电路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华海清科(北京)根据先进制造业按照5%加计抵减进项税)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降低盈利水平的风险。

2、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半导体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知识产权领域广泛、数量众多。拥有先发优势的国际大型行业龙头企业通常会通过申请专利、规定商业机密等方式设置较高的行业门槛。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已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并申请众多专利技术,采取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仍存在与竞争对手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同时亦存在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害的风险。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公司知识产权遭遇侵权或被侵权问题,或因知识产权问题受到恶意诉讼,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及其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显著减弱,公司的经营、融资等行为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4,648,227,726.053,406,228,610.4736.462,507,991,057.37
利润总额1,198,123,572.351,118,287,950.427.14789,834,65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724,706.341,023,407,865.855.89723,746,55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4,817,514.21856,177,230.8812.69608,121,136.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821,228.421,154,609,605.58-30.73652,931,193.42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末2024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3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58,493,306.426,473,073,313.9315.225,517,735,976.37
总资产13,138,674,514.4411,750,821,583.1311.819,117,359,632.14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082.915.842.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072.905.862.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742.4312.761.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5217.04减少1.52个百分点1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214.26减少0.44个百分点11.8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6911.56增加0.13个百分点12.12

注:2023年及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根据本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调整列报。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5年,公司凭借产品技术优势,成功把握市场机遇,CMP装备在先进逻辑、先进存储及先进封装等领域开始批量应用,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持续提高,有效保障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生产能力建设,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新产品研发和销售进展顺利,减薄装备、离子注入装备、清洗装备、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业务产业化效果显著,构建起“装备+服务”的平台化发展格局,各业务板块间整体协同效应逐步凸显,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46%达到46.48亿元,利润总额同比增长7.14%达到

11.98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5.89%达到

10.8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2.69%达到9.64亿元,利润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46.4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46%。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采购付款及职工薪酬增加。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5.22%,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81%,主要系公司盈利以及存货增加的影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5年,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持续强化,公司在核心竞争力上的表现具体如下:

(一)掌握核心技术,技术储备丰富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为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供坚实保障。通过积极承担并实施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先后攻克纳米级抛光、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超精密集成减薄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成功研制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CMP、减薄等系列高端装备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收购芯嵛公司,快速切入离子注入装备领域,依托其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与专业研发团队,实现大束流离子注入装备细分品类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进多品类离子注入产品的研发攻关,推动离子注入技术实现进一步突破与升级。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公司始终强化知识产权布局与技术成果保护,截至2025年

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项、软件著作权

项,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壁垒。

(二)资深、优秀的研发技术团队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自主培养与外部引才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战略,持续引进和培育集成电路领域高端技术人才,核心技术人员均具备多年行业研发与实践经验。公司依托国家重大专项及地方重点科研任务,在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过程中锤炼队伍,构建起稳定高效的研发人才体系。截至2025年

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876人,占员工总数的33.01%,高素质、专业化的研发团队为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始终将产品质量与客户服务放在首位,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体验。公司高度重视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各项风险管理,设立了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质量组织架构,将质量管理贯穿研发、运营和制造全过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保障公司整体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追求质量的良好氛围,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

(四)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一直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装备和工艺及配套耗材的研发,坚持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产品已成功进入行业知名芯片制造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在上述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产品验证过程,对客户的核心需求、技术发展的趋势理解更为深刻,有助于在设备具体定制化研发方向的选择上更加贴近客户的需求。

(五)安全、完善的供应链

公司较早就开始投入较大精力进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及国内零部件供应商的培养,以实现公司产品零部件的自主可控,目前公司与核心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已经建立了完善、稳定的供应链体系,保证公司产品原料来源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同时公司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保障国产设备零部件的供应链安全,成立子公司建设半导体设备关键零部件孵化平台,培育一批有潜力的半导体设备专用高精密零部件项目,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良性的

互动和补足。

(六)本地化的售后服务半导体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的快速响应和无障碍沟通方面尤为关键,关系到设备在客户生产线上正常、稳定地运行。随着半导体制造环节向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转移,相较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在地域上更接近客户,能提供更快捷、更经济、更顺畅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为保证公司的售后服务水平,公司组建了一支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团队,累计覆盖30个区域超141个客户群体,保证7×24小时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排查故障、解决问题。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537,499,356.55382,216,740.6240.63
资本化研发投入5,816,761.8111,551,400.70-49.64
研发投入合计543,316,118.36393,768,141.3237.9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1.6911.56增加0.1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1.072.93减少1.86个百分点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以及技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期研发投入中研发人员增加较快导致薪酬大幅增加。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6月1日
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364,427.12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264,427.12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5,436.60
二、募集资金净额348,990.5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04,185.42
本年度使用金额10,379.48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2.60
其他-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6,022.45
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22,979.5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978.12
其他-募集资金理财收益9,279.5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7,678.77

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6月1日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报告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271394878784-已注销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120501800800096881202,947.88使用中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12000100000000000003-已注销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305001201090076644-已注销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95508802388128001427,789.84使用中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6382209576,941.05使用中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122912514410802-已注销

注:1、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机)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同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账号:

1200010000000000000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康支行(账号:30500120109007664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账号:27139487878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分别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2025年7月10日。

2、鉴于华海清科北京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华海清科(北京)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账号:12291251441080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注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66,752,27399,460,88732,708,61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66,752,27399,460,88732,708,61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王同庆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4,14114,141股权激励归属
甄佳董事---
陈泰全董事---
李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1,08111,081股权激励归属
王怀需董事、财务总监-10,83310,833股权激励归属
王科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金玉丰独立董事---
李全独立董事---
管荣齐独立董事---
刘福生副总经理---股权激励归属后全部减持
陈圳寅董事会秘书---
路新春首席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14,092,64817,682,3993,589,75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减持
董事长(已离任)
许振杰核心技术人员---
田芳馨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归属后全部减持
张国铭董事、总经理(已离任)-21,33621,336股权激励归属
赵德文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已离任)-11,49511,495股权激励归属

注:刘福生先生在2025年获授的部分股权激励股票归属,并在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前已完成减持。

截至2025年

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津厚德”)、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津立德”)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025年,清津厚德及清津立德持股变动情况如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情况(股)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1清津厚德15,333,1277,346,024-7,987,10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减持
2清津立德3,157,8272,038,255-1,119,57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减持

截至2025年

日,华海清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华海清科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魏鹏裴文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