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47 号)(下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及其它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