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然股份: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121 | 卓然股份 | 2023/10/26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锦红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29.61%股份的股东张锦红,在2023年10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作为单独持有公司29.61%股份的股东,张锦红先生提请选举丁炜超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候选人简历:
丁炜超 先生: 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博士,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惠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21 年7 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4、 取消议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原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英英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需变更独立董事候选人,故取消原选举胡英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0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 268 弄 3 号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董事(3)人 |
1.01 | 《选举郑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李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丁炜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10月 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 年10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01 | 《选举郑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2 | 《选举李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3 | 《选举丁炜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