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西部超导(688122)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122 公司简称:西部超导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西部超导688122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凯旋周庆
电话029-86537819029-86537819
办公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
电子信箱kingsin@c-wst.comzhouqing@c-ws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1,391,761,233.5011,305,864,993.20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958,374,998.865,996,538,862.66-0.6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111,910,785.542,084,040,918.02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096,984.21552,369,091.62-2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2,680,015.26511,642,557.76-27.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687,122.98-18,880,862.38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69.93减少2.9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821.1903-45.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821.1903-45.5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975.38增加0.59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6,42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包含转融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国有法人21.56140,049,000000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8977,250,613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5.2634,183,025000
永春天汇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9432,075,680000
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5429,522,835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4328,796,163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9525,662,340000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7111,087,226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29,890,109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景气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26,628,92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