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7,230,511.89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
日,公司总股本649,664,4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966,449.70元(含税)。如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
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