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珞珈”)和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珞珈”)分别持有公司674.41万股、622.4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4.28%、3.9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结果情况
北京珞珈和武汉珞珈计划自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6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15.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5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截至2025年3月6日,北京珞珈和武汉珞珈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719,98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6,744,110 | 4.28% | IPO前取得:5,187,777股 其他方式取得:1,556,333股 |
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下股东 | 6,224,110 | 3.95% | IPO前取得:4,787,777股 其他方式取得:1,436,333股 |
注:以上表格中的“其他方式取得”系指减持主体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组别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第一组 |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744,110 | 4.28% | 北京珞珈与武汉珞珈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通过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壕科技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陈作涛先生本人以及天壕科技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
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24,110 | 3.95% | ||
上海天壕科技有限公司 | 33,414,920 | 21.19% | ||
合计 | 46,383,140 | 29.41%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有数量(股) | 当前持有比例 |
北京珞珈天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620,000 | 1.66% | 2025/3/4~2025/3/6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 76.30-79.99 | 205,231,489.93 | 已完成 | 4,124,110 | 2.61% |
武汉珞珈梧桐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99,985 | 1.33% | 2025/3/4~2025/3/6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 76.05-80.03 | 164,234,005.60 | 已完成 | 4,124,125 | 2.61%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