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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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向西东区路17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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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六:《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七:《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6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9
议案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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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维护股东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1、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3、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5、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6、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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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8、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0、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2、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13、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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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29日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董事会议室(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向西东区路17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飞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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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备注:听取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5位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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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提交《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的主要工作和取得成绩等方面进行了总结。
一、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
2023年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公司战略投入的一年。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疲弱的国内内生需求带来的多重考验,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承压。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的使命,对内抓研发提质,提升技术优势和保持产品创新竞争力;对外拓市场增效,在继续稳固消费电子领域应用优势的同时,在汽车电子、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240.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6.7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44%。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实施,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二、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董事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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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4月24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议案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8《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9《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13《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14《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1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16《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17《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2 | 2023年8月8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议案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3年9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议案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3《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4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议案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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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3年10月3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议案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7《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8《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9《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6 | 2023年12月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5月16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议案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 2023年9月5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飞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选举刘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选举何玉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选举张攀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奕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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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选举何俊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选举彭建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 | 2023年11月22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议案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 2023年12月22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依法、尽责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都得到了落实。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曾亚敏女士、何俊辉先生、刘飞先生三名董事组成,曾亚敏女士担任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彭建华先生、赵明昕先生、刘勇先生、何俊辉先生(已离任)三名董事组成,彭建华先生担任召集人。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核了以下议案: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4月11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2 | 2023年4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3 | 2023年8月2日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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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九次会议 | |||
4 | 2023年9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
5 | 2023年10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奕华先生、曾亚敏女士、刘飞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刘奕华先生担任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奕华先生、彭建华先生、刘飞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刘奕华先生担任召集人。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工作履职,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估,共召开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核了以下议案: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8月2日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 | 2023年9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
3 | 2023年11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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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何俊辉先生、曾亚敏女士、刘飞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何俊辉先生担任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何俊辉先生(已离任)、赵明昕先生、彭建华先生、刘飞先生组成,何俊辉先生(已离任)、赵明昕先生担任召集人。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共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核了以下议案: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4月24日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4、战略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飞先生、何玉良先生、刘奕华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刘飞先生担任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刘飞先生、何玉良先生、刘奕华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刘飞先生担任召集人。
2023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共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核了以下议案: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2月20日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的议案》 |
2 | 2023年3月23日 |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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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证券部为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
(六)合规培训
2023年,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与证监局、交易所、保荐机构等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协助董监高持续强化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2024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安排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4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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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认真、严谨和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在2023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4月24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议案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4《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10《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1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 2023年8月8日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议案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3 | 2023年9月2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议案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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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3年10月30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议案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独立董事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履行职责时未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信息披露也做到了公平、及时、准确、完整,通过规范投资来电、来访接待流程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及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等,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的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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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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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了更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情况,现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194,924.17 | 193,576.42 | 0.70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23,333.16 | 13,534.04 | 72.40 |
总资产
总资产 | 215,464.79 | 205,780.85 | 4.71 |
总负债
总负债 | 25,333.46 | 15,588.98 | 62.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资产 | 190,192.42 | 190,131.99 | 0.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54 | 23.53 | /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47,240.84 | 65,131.55 | -27.47 |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 2,004.86 | 17,105.59 | -88.28 |
净利润
净利润 | 2,791.72 | 15,592.56 | -82.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16.70 | 15,711.39 | -81.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 | 1,320.57 | 15,164.46 | -91.29 |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 13,089.03 | 11,368.99 | 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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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 5,721.39 | 5,715.47 | 0.10 |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 10,025.42 | 7,431.57 | 34.90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3,516.72 | -3,849.31 | -8.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44.85 | 14,046.81 | -56.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61.74 | -29,500.96 | -4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36.5,57 | 103,851.36 | -104.27 |
原因说明:
1、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47,240.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7%,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行业景气度低迷,影响国际大客户及其产业链厂商对智能制造设备的采购需求,导致公司产品出货及收入同比下降。
2、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44%,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1.29%,主要原因系大客户及其产业链的产品出货及验收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且受产品结构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引入优秀销售团队和大量高端研发人才,导致期间的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增加较大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引入优秀销售团队,加强应用市场拓展所致。
4、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引入大量高端研发人才,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研发项目及增加研发人员薪酬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入账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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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 11.76 | 7.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3 | 10.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9 | 10.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2.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2.05 |
流动比率(倍)
流动比率(倍) | 8.35 | 14.3 |
速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 7.52 | 13.1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24 | 3.1 |
存货周转率(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20 | 1.61 |
原因说明:
1、公司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3%,较2022年末减少9.0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69%,较2022年末减少9.5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2、公司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83.02%,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92.20%,主要原因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3,023,315.07 | 22.88 | 361,031,400.00 | 17.54 | 36.56 | 主要系本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4,453,425.85 | 0.21 | 2,412,467.50 | 0.12 | 84.60 | 主要系本期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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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 7,183,892.63 | 0.33 | 4,443,566.27 | 0.22 | 61.67 | 主要系长交期物料备料增加及预付中介、装修款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836,634.69 | 0.18 | 1,895,997.95 | 0.09 | 102.35 | 主要系本期末出口退税、员工借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195,674,865.32 | 9.08 | 150,785,883.92 | 7.33 | 29.77 | 主要系本期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800,339.71 | 0.32 | 1,806,484.02 | 0.09 | 276.44 | 主要系预交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
在建工程 | 43,293,896.39 | 2.01 | 1,566,155.67 | 0.08 | 2,664.34 | 主要系生产建设项目相关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2,614,721.51 | 0.59 | 7,075,514.08 | 0.34 | 78.29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租赁所致。 |
无形资产 | 44,016,755.55 | 2.04 | 16,453,365.07 | 0.80 | 167.52 | 主要系本期取得生产建设项目土地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393,135.69 | 0.06 | 36,054.92 | 0.00 | 3,763.93 | 主要系本期装修费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800,324.67 | 0.87 | 9,783,979.93 | 0.48 | 92.15 | 主要系未来可弥补亏损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13,466,163.59 | 0.62 | 31,913,156.17 | 1.55 | -57.80 | 主要系本期末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136,739,449.28 | 6.35 | 47,212,056.49 | 2.29 | 189.63 | 主要系本期末未结算的生产建设项目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7,878,272.24 | 1.76 | 16,158,647.14 | 0.79 | 134.41 | 主要系本期预收的需要履行向客户交付产品义务的款项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2,386,801.67 | 0.11 | 5,840,772.74 | 0.28 | -59.14 | 主要系本年度应缴企业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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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较上年度减少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5,230,676.86 | 0.24 | 2,549,472.74 | 0.12 | 105.17 | 主要系本期末计提的未结算费用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43,391.31 | 0.22 | 2,748,284.13 | 0.13 | 76.23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租赁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9,244,283.04 | 0.43 | 7,246,369.08 | 0.35 | 27.57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8,182,305.64 | 0.38 | 4,437,183.45 | 0.22 | 84.40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租赁所致。 |
预计负债 | 10,623,060.01 | 0.49 | 15,726,990.18 | 0.76 | -32.45 | 主要系本期设备收入减少相应计提的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97,699.93 | 0.06 | 385,232.23 | 0.02 | 210.90 | 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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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认真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此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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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3,524.64万元,本期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391.81万元,扣减已分配利润4,040.4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19,876.05万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公司总股本80,808,0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21,212元(含税)。本期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56%。
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果公司股本基数发生增减变化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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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换届聘任工作,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对公司第二届任期内的董事薪酬方案调整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新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在2023年度津贴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浮动20%,即从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调整至
10.0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未做调整,依旧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综合考虑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按月发放,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上述董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刘飞先生、何玉姣女士、东莞市盛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易指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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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了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换届聘任工作,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监事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对公司第二届任期内的监事薪酬方案调整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综合考虑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按月发放,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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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此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为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276.23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3.4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4.73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2.9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98%;预留授予41.5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02%。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合计数(万股、份) | 合计数占授予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杨明辉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60.00 | - | 60.00 | 21.72% | 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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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攀武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 6.64 | 6.64 | 2.40% | 0.08% |
3 | 易伟桃 | 中国 | 财务总监 | - | 5.97 | 5.97 | 2.16% | 0.07% |
4 | 陈园园 | 中国 | 副总经理 | - | 5.60 | 5.60 | 2.03% | 0.07% |
5 | 王震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 | 2.59 | 2.59 | 0.94% | 0.03% |
6 | 夏旭敏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 | 2.57 | 2.57 | 0.93% | 0.03% |
7 | 周桃兴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 | 1.00 | 1.00 | 0.36% | 0.01%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84人) | 12.77 | 137.59 | 150.36 | 54.43% | 1.86% | |||
三、预留部分 | 41.5 | 41.5 | 15.02% | 0.51% | ||||
合计 | 72.77 | 203.46 | 276.23 | 100.00% | 3.42% |
4、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37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4.59元/股。
5、解除限售/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3期解除限售/归属,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或次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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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所属期间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亿元) | |
业绩考核目标值 | 业绩考核触发值 | ||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4 | 5.9 | 5.66 |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5 | 6.79 | 6.23 |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 2026 | 7.46 | 6.54 |
若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司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或在次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所属期间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亿元) | |
业绩考核目标值 | 业绩考核触发值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 | 6.79 | 6.23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 | 7.46 | 6.54 |
若每年度的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触发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并回购注销/作废失效。
其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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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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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授予/归属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相关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和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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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审议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托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