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放弃行权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