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邱慈云先生、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先生、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黄燕女士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计划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沪硅产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7月12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4%,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3,952,622.07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
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总裁邱慈云先生,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先生、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黄燕女士及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2、本次增持前,董事/总裁邱慈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0.08%;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黄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0.0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沪硅产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4年7月12日,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姓名 | 增持方式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增持金额(元) | |
1 | 邱慈云 | 集中竞价交易 | 130,349 | 0.0047% | 1,791,212.85 |
2 | 李炜 | 集中竞价交易 | 80,000 | 0.0029% | 1,137,578.34 |
3 | 黄燕 | 集中竞价交易 | 15,000 | 0.0005% | 200,950.00 |
4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 集中竞价交易 | 60,163 | 0.0022% | 822,880.88 |
合计 | 285,512 | 0.0104% | 3,952,622.07 |
注:本公告所有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合计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