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若出现紧急状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的,可以不受通知方式及通知形式限制,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0日以口头形式发出。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徐云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徐云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徐云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徐云明先生、黄腾超先生、姚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徐云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程俊女士、潘林华先生、王芳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程俊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潘林华先生、程俊女士、徐梦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潘林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姚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黄腾超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聘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聘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