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芳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5%。
? 王芳立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8.38%,占公司总股本的2.49%。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王芳立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被质押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王芳立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 | 10,0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8.3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49% |
解质时间 | 2023年9月28日 |
持股数量 | 54,414,400 |
持股比例 | 13.5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0% |
公司股东王芳立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股东王芳立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