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辰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