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4,500.00万元至75,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6,463.39万元至37,763.39万元,同比增加95.86%至99.28%左右。
2、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00.00万元至18,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493.16万元至8,993.16万元,同比增加78.00%至93.61%左右。
3、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4,700.00万元至16,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266.30万元至12,766.30万元,同比增加328.11%至371.79%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4,500.00万元至75,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6,463.39万元至37,763.39万元,同比增加95.86%至99.28%左右。
(2)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00.00万元至18,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493.16万元至8,993.16万元,同比增加78.00%至93.61%左右。
(3)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为14,700.00万元至16,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266.30万元至12,766.30万元,同比增加328.11%至371.79%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实现营业收入:38,036.61万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06.84万元。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3.70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立足于精密光学元器件市场,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坚持研发投入,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强产品竞争力,把握消费电子及汽车智能驾驶等领域的发展机遇,在整体出货量、销售收入等多方面均有较大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