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辰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