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徐云明、姚良、徐梦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徐云明、姚良、徐梦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云明、姚良、徐梦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