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4、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