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技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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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
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8月19日 13时30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集召开
(一)会议的召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忠敏
三、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议案
议案名称 |
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和解答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请各位审议。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请各位审议。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请各位审议。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回避表决。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