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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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719号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晶华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晶华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晶华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华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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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晶华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华微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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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98元,共计募集资金104,798.7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955.8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42.8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89.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053.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92,053.7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B2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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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000.00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C2 | 349.96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5,10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000.00 |
利息收入净额[注1] | D2=B2+C2 | 349.96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5,1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85,303.6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5,326.68 | |
差异[注2] | G=E-F | -23.02 |
[注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注2]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农业银行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4个通
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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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 71340122000103083 | 48,697.13 | 募集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 71340122000109548 | 210,890,000.00 | 通知存款账户 |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 19045701040009136 | 40,990.40 | 募集资金专户 |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 19045701040009136 | 190,690,000.00 | 通知存款账户 |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 19045701040009151 | 52,084.62 | 募集资金专户 |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 19045701040009151 | 30,000,000.00 | 通知存款账户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21144376 | 827,017.36 | 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21447936 | 125,190,000.00 | 通知存款账户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18214299 | 5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账户 |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 571915665210860 | 124,235,480.97 | 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杭州萧山支行 | 571915665210201 | 121,292,488.26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853,266,758.7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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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受托银行 | 期初金额 | 本期投入金额 | 本期收回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限 | 本期收益 |
7天通知存款 | 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 21,089.00 | 21,089.00 | ||||
7天通知存款 |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 19,069.00 | 19,069.00 | ||||
7天通知存款 |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 5,000.00 | 2,000.00 | 3,000.00 | 3.89 | ||
7天通知存款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22,519.00 | 10,000.00 | 12,519.00 | 48.63 |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5,000.00 | 5,000.00 | 2022.8.31-2022.12.2 | 18.89 |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5,000.00 | 5,000.00 | 2022.10.31-2023.1.31 | |||
对公智能通知存款 |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 12,323.00 | 12,323.00 | 100.55 | |||
对公智能通知存款 | 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17,053.70 | 5,100.00 | 11,953.70 | 152.53 | ||
合计 | 107,053.70 | 22,100.00 | 84,953.70 | 324.49 |
3.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1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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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9月7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超出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进行追认。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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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2,053.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慧健康医疗ASSP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1,089.00 | 21,089.00 | 21,089.00 | -21,089.00 |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工控仪表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9,069.00 | 19,069.00 | 19,069.00 | -19,069.00 |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精度PGA/ADC等模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7,519.00 | 17,519.00 | 17,519.00 | -17,519.00 |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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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323.00 | 12,323.00 | 12,323.00 | -12,323.00 |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2,000.00 | 2,000.00 | -3,000.00 | 4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否 | 17,053.70 | 17,053.70 | 17,053.70 | 5,100.00 | 5,100.00 | -11,953.70 | 29.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92,053.70 | 92,053.70 | 92,053.70 | 7,100.00 | 7,100.00 | -84,953.7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一)2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三(一)3之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