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附件:候选人简历 ...... 10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登记资料,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参与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数。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8日10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351号4号楼5层A座501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1 | 选举吕汉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 选举罗伟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 选举赵双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 选举梁桂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
案》 | |
2.01 | 选举余景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选举何乐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选举陈英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3.01 | 选举陈建章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 选举任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吕汉泉先生、罗伟绍先生、赵双龙先生、梁桂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共有四项子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1.01 选举吕汉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罗伟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双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梁桂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余景选先生、何乐年先生、陈英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余景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共有三项子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2.01 选举余景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何乐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英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建章先生、任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前述人员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共有两项子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3.01 选举陈建章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任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汉泉先生,1949年7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并获得高级文凭。1967年9月至1969年4月担任香港电讯有限公司技术员;1969年5月至1970年7月担任泰国盘谷银行香港分行职员;1970年8月至1998年11月担任香港宏利洋行负责人;1989年4月至1993年1月担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89年4月至2017年5月担任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0年11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杭州宏利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7年12月至今担任Kawai Electric(HK)Ltd.董事;1998年6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杭州俊毅五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11月至今担任Kawai Electric Ltd.董事;2002年4月至今担任Frankly Trading Co.,Ltd.董事;2003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U-SOCCER MEDIA LIMITED董事;2002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SDIC InternationalLtd.董事;2005年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晶华有限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吕汉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汉泉先生与罗洛仪女士系夫妇,罗伟绍先生与罗洛仪女士系兄妹关系,罗伟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东景宁晶殷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吕汉泉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除上述情况外,吕汉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汉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罗伟绍先生,1956年10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大学,电气工程学博士。罗伟绍先生从事低功耗、低噪声模拟混合集成电路设计30余年,具有IEEE高级会员(Senior Member)资格,其研究成果被多个国际会议(ISCAS、GOMACTech、ICTM)收录。1980年至1987年,分别担任美国
霍尼韦尔公司、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的工程师;1987年至1991年,担任美国美敦力公司工程师;1991年至1997年,担任美国InControl Inc.工程师;2000年10月至2001年2月,担任美国Scrupulous Design LLC 经理;2001年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美国Scrupulous Design Inc.董事;2005年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晶华有限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伟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汉泉先生与罗洛仪女士系夫妇,罗伟绍先生与罗洛仪女士系兄妹关系,罗伟绍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罗伟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伟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赵双龙先生,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赵双龙参与设计并实现量产的高精度数字测温芯片、高精度温控RTC芯片获得电子工程专辑颁发的2013年度IC产品奖。2000年7月年至2002年6月,担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晶华有限模拟IC设计工程师、设计经理、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双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双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双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梁桂武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理学硕士。2001年6月至2006年7月,担任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担任首科电子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08年6月至2015年7月,担任梦科国际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5年8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深圳晶嘉华业务总监;2020年1
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晶华有限业务总监;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桂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梁桂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桂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余景选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会计学副教授。1993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副教授;2016年11月至今,任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3年11月,曾任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景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何乐年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浙江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大学微电子学院副教授、教授;2019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乐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英骅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陈英骅先生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南亚区法务总监;2013年5月至2015年3月,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高级法务经理;2015年至今,现任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历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2018年5月至今,担任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英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建章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陈建章一直从事低功耗、低噪声高性能模拟混 合集成电路设计,芯片系统级ESD及抗干扰设计。2005年5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晶华有限模拟IC设计工程师、模拟IC设计组长、IC设计经理;2020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资深研发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建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建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任勇先生,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11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晶华有限数字IC设计工程师、数字IC设计组长;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IC设计部数字二组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任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