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31  晶华微(688130)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130 公司简称:晶华微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罗伟绍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罗伟绍先生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持部分保留意见,理由是:其认为公司未在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如下内容:1.公司后续可能面临上半年离职员工提起的劳动仲裁/诉讼;2.前期公司沟通拿地事宜的进展情况;3.涉及的监管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说明:

针对罗伟绍先生提出的三点理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说明:

1. 2024年度,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产品方向及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公司逐步调整和优化人员结构,以切实推动降本增效,精细管理。2024年1-6月,公司因前述原因离职的人员共16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积极主动协商沟通,并执行相应的赔偿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离职员工的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后续如有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前期公司确与政府部门接洽了解办公用地事宜,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达成实质性协议,未达至信息披露时点,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办公用地事项,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28 号),以及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22号),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所述,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晶华微688130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纪臻郑未荣
电话0571-865183030571-865183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351号4号楼5层A座501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351号4号楼5层A座501室
电子信箱IR@SDICMicro.cnIR@SDICMicro.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290,671,802.131,293,517,949.53-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70,545,095.991,270,595,956.1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0,164,049.7164,932,104.88-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9,390.172,218,788.96-247.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25,933.42-3,154,924.0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227,419.59-3,335,335.45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60.17减少0.4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3-2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3-266.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3.6550.61增加3.04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6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吕汉泉境外自然人43.2728,800,00028,800,00028,800,0000
罗洛仪境外自然人10.767,159,5007,159,5007,159,5000
景宁晶殷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6.824,540,5004,540,5004,540,5000
罗伟绍境外自然6.764,500,0004,500,0004,500,0000
上海超越摩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702,460,000000
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源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831,886,515000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665,600665,600665,6000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晶华微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73483,925000
石定钢境内自然人0.50336,065000
陶勍境内自然人0.28189,63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汉泉与罗洛仪系夫妇,罗伟绍与罗洛仪系兄妹关系,罗伟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景宁晶殷华系吕汉泉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部分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计划。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