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6月2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3年6月5日为授予日,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
292.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87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